2018新北站 鐵人三項及兩項重要規則

選 手 競 賽 說 明

  1. 鐵人三項賽程按照游泳、自由車、路跑之順序進行,參賽選手除泳帽、號碼布由大會提供指定使用外,其餘裝備〔泳裝、泳鏡、自由車、安全帽、路跑服裝等〕應由選手自行準備,始可參賽。
  2. 鐵人二項賽程按照路跑、自由車、路跑之順序進行,參賽選手除號碼布由大會提供指定使用外,其餘裝備〔自由車、安全帽、路跑服裝等〕應由選手自行準備,始可參賽。
  3. 鐵人三項及鐵人兩項無寄物區,選手相關物品請放置轉換區個人編號位置。
  4. 參賽選手有責任了解一般競賽規則及路線,並於活動期間確實遵守大會規定與安排。
  5. 選手於競賽時應優先注意安全及個人體能狀況,若有不適應自動休息或停止比賽,大會如發現選手不適合比賽,有權停止選手參賽資格並禁止選手比賽。
  6. 賽事當日若有可能妨礙安全不適比賽之狀況發生,大會得隨時做出變更或中止比賽。
  7. 選手不得服用藥物、興奮劑及酒精出賽。
  8. 選手須配戴大會提供之泳帽、號碼布,並正確黏貼大會提供之帽貼、車貼,不得私自變更或偽造。
  9. 選手完成競賽總時間包含轉換區時間
  10. 選手參賽時除游泳項目外,其他兩項禁止裸露上身。
  11. 活動當天如因天氣或環境不良有安全顧慮時,大會得變更賽程或終止比賽。
  12. 比賽當天請攜帶健保卡。
  13. 大會已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,參賽選手如另有需要,請自行加保。
  14. 其他未盡事宜,以大會仲裁之決議增補。

晶片〔含晶片帶〕使用注意事項

  1. 鐵人三項及鐵人兩項無晶片押金,選手交車後領取晶片,歸還晶片後領車。(領取及歸還都在轉換區帳篷)
  2. 若選手中途自行棄賽離開未歸還晶片,請自行聯繫大會並寄回,若經催繳無效,大會有權控告選手侵占,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  3. 大會地址及聯繫方式:
    104 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二段74號8樓之11 台灣超級鐵人運動發展協會 02-25236905

游泳項目規則:

  1. 選手須配戴大會提供之泳帽,於集合時依預計完成時間列隊,每五秒鐘五人一梯次過感應晶片下水,最後一梯次下水完畢即關閉下水點。(Rolling Start)
  2. 為避免危險,速度慢、蛙式選手及攜帶魚雷浮標者,請在隊伍後方下水。
  3. 選手可使用泳鏡或鼻夾,但不得使用腳蹼、襪子、手套、滑水板或漂浮器材等任何助游配備。
  4. 選手可抓住浮標或拉繩休息或求助,但不得利用其前進。
  5. 選手發現身體不適或需要援助時,單手高舉泳帽在頭上揮動以利救生人員辨識前往協助,凡上船者以游泳棄賽論,上岸後不拔除晶片僅登記選手編號。
  6. 游泳棄賽選手若欲繼續參賽下一項目,請至轉換區【等候區】帳篷等候轉換區主任指示出發時間。
  7. 本活動游泳段開放防寒衣穿著,選手請依自身狀況評估是否穿著。
  8. 本活動游泳段開放使用魚雷浮標,選手請依自身狀況評估是否使用,魚雷浮標由選手自行準備。

自行車項目規則:

  1. 不得使用菜籃車或U-BIKE參賽。
  2. 不得使用牛角,可使用休息把。
  3. 前後輪需有可辨識之煞車,不得使用腳煞車。
  4. 賽前車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賽,車輛不允許含有使其加速的機械裝置,每個輪上皆須有煞車裝置,無安全帽者不得參賽。
  5. 選手須依照大會規定位置黏貼帽貼及車貼。
  6. 競賽時選手須著上衣不得裸露上身。
  7. 為了維護賽事安全,選手不得佩戴耳機、使用玻璃容器、寶特瓶。
  8. 比賽途中不得更換車輛,車輛故障時應自行處理,不得請他人協助,無法繼續比賽時,可自行推車或扛車回轉換區。
  9. 嚴禁選手平行或成群結隊前進,應隨時保持7公尺以上安全距離,超車者保持右側5公尺間隔迅速超越為原則,在15秒內無法超越應退回原位不得平行,被超車者不得蛇行阻礙超越。
  10. 為維護賽事公正性及選手安全,嚴禁參賽眷屬、親友開車或騎車尾隨進入賽道影響比賽進行,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。
  11. 抵達自行車終點時,選手本人〔含接力組〕須將自行車放置於自己的位置,始得交棒或進行下一項比賽。
  12. 單車項目棄賽或未完賽,仍可繼續參加下一項目路跑,回終點可領取紀念獎牌及成績證明,但完賽紀錄為DNF。

路跑項目競賽規則:

  1. 選手須佩帶大會提供之號碼布且不得裸露上身。
  2. 為維護賽事安全,選手不得佩戴耳機或使用玻璃容器,若因此而衍生意外,由選手自負。
  3. 不得借助外力前進,不得衝撞或阻擋其他選手。

轉換區規則:

  1. 選手自車架取下自行車至比賽結束將車放回車架上止,須一直戴好安全帽頭盔。
  2. 選手只能使用指定的自由車架,切須依大會規定將自由車置於車架上。
  3. 選手在轉換區內不得妨礙其他選手前進,且不得碰觸或動用其他選手器材。
  4. 選手須在指定區域上、下車,在轉換區內不允許騎行。

轉換區注意事項

  1. 每位選手配有一個車架,其上貼有選手編號,選手將單車及物品放置個人位置,請勿占用或任意翻動他人物品。
  2. 轉換區僅提供選手置放單車及相關物品,大會並不負責保管,貴重物品請選手自行保管。

申訴規定:

  1. 競賽中參賽選手、教練、領隊、親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或妨礙比賽進行,違者取消選手參賽資格。
  2. 有關競賽所發生之問題,須於各組成績公布10分鐘內,由領隊、教練或選手本人向大會【成績工作站】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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